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新市监案字〔2017〕28号
单位名称 新昌县儒岙镇富香食品厂
注册号 330624605008586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王桂富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已失效)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720元,罚款65000元。办案人员(签名):张苏伟、丁洁榕2017年2月23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17-03-22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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