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新市监案字〔2017〕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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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新昌县儒岙镇富香食品厂 |
注册号 | 330624605008586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王桂富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已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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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720元,罚款65000元。办案人员(签名):张苏伟、丁洁榕2017年2月23日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3-22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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