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南城管罚[2021]00023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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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高州市建总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40981000001242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李火才 |
违法行为类型 | 2021年05月14日10时00分,我局执法人员巡查至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洞村“河仔岗”路段时,发现当事人广东省高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涉嫌废水外泄沾污路面,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五)项的规定,建议立案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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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以被处罚人广东省高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佛山市南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5-20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0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佛山市南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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