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江公(消)行罚决字〔2017〕1400029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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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浙江电联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30100000029479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樊顺光 |
违法行为类型 | 浙江电联集团有限公司未进行竣工消防备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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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现查明浙江电联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万象城3幢3902室,法定代表人:樊顺光,使用性质:办公)未进行竣工消防备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该场所属于未进行竣工消防备案,符合《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百六十六条第二阶次规定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及《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百六十六条第二阶次,决定给予浙江电联集团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罚款处罚:限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杭州市内的中国建设银行(账号:0010504006)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江干区大队2017年5月25日。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江干区大队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5-25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江干区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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