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黔工信民爆罚字〔202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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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贵阳鑫筑民爆经营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520113000228957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张鸿雁 |
违法行为类型 |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民爆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在任职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持续保持相应水平和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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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决定处以下行政处罚:处罚款三万元整。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1-25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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