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台税一稽罚[202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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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台州市方远国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31002000103519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曹冬富 |
违法行为类型 | 台州市方远国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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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违法事实:2018年3月底,你单位交付一房地产项目时,采购一批被子赠送给住户,当时购买了1000条被子,总价110000元,由江苏南通的一个工厂提供的,供货方提供了两张买来的由东莞市琼宇实业有限公司开具给你单位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共计票面金额106796.12元,税额3203.88元,价税合计110000元。这2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取得后就已入账了,并在当年已结转成本并税前扣除。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处罚决定:处6000.00元的处罚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台州市税务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8-26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台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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