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许自规东分处罚决定字〔2021〕第3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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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河南冷王物流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11000100009292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王志远 |
违法行为类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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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十五日内拆除非法占用22199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2、处以罚款。对非法占用的22199平方米土地分别处以罚款:255.6平方米建设用地、罚款标准为:3元/平方米,罚款金额:766.8元;20587.4平方米耕地、罚款标准为:20元/平方米,罚款金额为:411748元;1356平方米基本农田、罚款标准为:25元/平方米,罚款金额:33900元。罚款共计:446414.8元,罚款大写:肆拾肆万陆仟肆佰壹拾肆元捌角。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8-26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44.641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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