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绍市地税稽罚[2016]600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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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浙江省新昌县祥和化工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30624000008489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俞庆祥 |
违法行为类型 | 浙江省新昌县祥和化工有限公司-逃避缴纳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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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2015年在业务往来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金额84751元,未按“其他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6950.20元对你单位2014年01月0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的涉税情况进行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对你单位未能追缴补扣个人所得税的行为,处以未缴纳“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税百分之一百五十罚款25425.30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绍兴市地方税务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6-12-19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绍兴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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