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察国土资罚字【2016】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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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察布查尔县美利奴种畜繁育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号 | 654122030000023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苏颜明 |
违法行为类型 | 非法占用土地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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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八十二条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十一条第四款之规定,对察布查尔县美利奴种畜繁育有限责任公司的非法占用土地行为,决定处罚如下:1、责令限期30日内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2、对非法占用的土地处以每平方米15元的罚款,即4001.4平方米×15元/平方米=60021元。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交至自治区财政厅国库处账户,执收单位:察布查尔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本决定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你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察布查尔县人民政府或伊犁州国土资源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直接向察布查尔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察布查尔县国土资源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6-06-27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6.002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察布查尔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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