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桐地税梧罚〔2015〕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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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汇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桐乡分公司 |
注册号 | 330483000163572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李校坚 |
违法行为类型 | 汇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桐乡分公司丢失发票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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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你公司在2014年09月30日开具了两份浙江省地方税务局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自开四联(电脑)(两份一式四联,发票代码为233001490144,发票号码为64146-64147),付款方均为李国富,其中发票号码为64146,开具金额为4081600元,发票号码为64147,开具金额为3277520元,作废后由于保管不善,造成该发票遗失,查无着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上述违法行为属:丢失发票的行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市财政局市地方税务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5-07-15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市财政局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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