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武市监案字〔2016〕29号 |
---|---|
单位名称 | 武冈市浩鑫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30581000017232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张国英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5.000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武冈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6-04-26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武冈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更多>>视频联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