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遂)市监食罚〔2014〕7号 |
---|---|
单位名称 | 遂昌凯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31123000011198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单彩霞 |
违法行为类型 | 其他市场违法行为 |
---|---|
行政处罚内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允许未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进入市场销售食品,或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决定对你(单位)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25000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4-11-14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多>>视频联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