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衢柯城(消)行罚决字〔2021〕90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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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浙江泰牌幕墙门窗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30800000031522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周根林 |
违法行为类型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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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现查明现查明浙江泰牌幕墙门窗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和《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二条之规定,该行为属于较轻违法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决定给予浙江泰牌幕墙门窗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于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银行缴纳罚款(收款人:柯城区财政局非税收入待清算专户)。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衢州市柯城区消防救援大队2021年10月8日。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衢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10-08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0.5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衢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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