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慈食工质监处字【2017】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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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张家界採芝堂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号 | 430802000009548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李志平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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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1.0000万元,责令改正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慈利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5-24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慈利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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