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陕煤安监五罚〔2022〕31025号;陕煤安监五罚〔2022〕31026号 |
---|---|
单位名称 | 彬县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下沟煤矿 |
注册号 | 610000200011758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李格胜 |
违法行为类型 | 1.《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八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煤矿井下煤炭运输设计规范》(GB51179-2016)4.4.3;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煤矿安全规程》第五百零三条第四款、《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7.10;3.《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三十三条;4.《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二条;5.《陕西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规定》第五十三条;6.《煤矿安全规程》第八条第三款;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九十二条和四百九十八条、《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8.3.3;8.《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煤矿安全规程》第五百零五条;9.《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1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11.《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二条;12.《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六十一条 |
---|---|
行政处罚内容 | 合并给予下沟煤矿警告、处肆拾柒万元(¥470,000.00)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李格胜处壹万陆仟元(¥16,000.00)罚款。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3-14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48.6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
更多>>视频联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