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穗规划资源云资罚〔2021〕070000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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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40101000094480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丁建隆 |
违法行为类型 | 被处罚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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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一、没收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在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庆丰村“高炮楼”(土名)和凰岗村“大沙地”(土名)地块处非法占用195443.08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二、对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破坏3820.69平方米现状为耕地的土地处以每平方米42元罚款,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60468.98元;对非法占用22609.45平方米现状为其它农用地的土地处以每平方米11元罚款,罚款金额为人民币248703.95元;对非法占用169012.94平方米现状为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土地处以每平方米3元罚款,罚款金额为人民币507038.82元;罚款金额为人民币玖拾壹万陆仟贰佰壹拾壹元柒角伍分(¥916211.75)。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12-17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91.621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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