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穗番市监罚字【2019】244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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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40101000094480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丁建隆 |
违法行为类型 | 《食品安全法》(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六)、(十)、(十三)项,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三条第五款,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十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第四十六条第二款。《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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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1.没收违法所得452.50元;2.没收违法经营食品(经食堂加工腌制过的半成品鲣鱼14.15公斤、卖剩的豉汁鲣鱼成品1.85kg);3.罚款90000.00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1-15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9.045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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