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菏泽牡丹区市监市主处字[2019]06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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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菏泽市牡丹区点津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71702200036411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付恒飞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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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罚款0.5万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菏泽市牡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6-19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0.5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菏泽市牡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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