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廉公(消)行罚决字[2017]00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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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廉江市东江贸易有限公司新城加油站 |
注册号 | 440881000002133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马富兴 |
违法行为类型 | 改建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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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廉江市公安消防大队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9-28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廉江市公安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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