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龙湖竹木制品厂 访客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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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吊销 集体所有制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城)市监(企)罚决〔2016〕29号
单位名称 南城县龙湖竹木制品厂
注册号 36102101000075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崔国华
违法行为类型 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
行政处罚内容 1、吊销营业执照。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南城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16-11-25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南城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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