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肇高)安监管罚〔2019〕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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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合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40682000185977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李显平 |
违法行为类型 | 1、未对有限空间作业管理人员、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2、未制订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和未对有限空间进行作业审批;3、未制订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未定期进行演练;4、有限空间未设置警示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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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以上事实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59号令,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80号修正)第六条、第八条、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59号令,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80号修正)第二十八条第一项、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合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伍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8-30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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