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阳)食药监药罚〔2015〕1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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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阳山县阳城文明大药堂 |
注册号 | 441823000018257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杨军 |
违法行为类型 | 销售劣药风湿止痛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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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1.没收未销售完毕的灵鹤风湿止痛丸;2.处以违法销售的劣药货值2倍的罚款250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阳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5-12-23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阳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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