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峰市监罚决字[2017]第2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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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中国广电河北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峰峰矿区分公司 |
注册号 | 130406300001402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张卫东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违反本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管理制度的,或者未对广告内容进行核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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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2.0000万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邯郸市峰峰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7-12-19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邯郸市峰峰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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