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珠香工商处字〔2018〕7-2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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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珠海心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40400000279018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湛振阳 |
违法行为类型 | 2018年09月21日,根据珠海(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唐家湾镇)市场监督管理局珠高市监函〔2018〕265号《关于珠海心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广告法》情况的移交函》的函告内容,我执法人员来到位于珠海市香洲区明珠南路2021第2栋第5层的珠海心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出示证件)对该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有45位工作人员正在营业,执法人员要求现场负责人提供营业执照接受检查,由该公司的财务经理张琳提供了一份营业执照名称:珠海珠海心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珠海市软件园路1号生产加工中心2#一层B11单元,经查,发现该公司的注册地址与现经营地址不符。另外,在检查现场在该公司财务经理张琳的协助下,从电脑上打开该公司在游戏门户网站(http://17173.com)链接的网页http://ft2.ixinyou.com/act/ad04/?ext=20061)通过截屏的方式,下载并打印了该公司在网站上发布广告内容为:“打装备能赚钱,能赚钱的PK网游。登录游戏送1888元专属礼包。官方承诺100%可提现,千元现金免费送。投入永久保值。”等宣传用语。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及违反《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为进一步查清案情,建议立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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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一、1、对当事人擅自改变登记事项的行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元;2、对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责令立即停止发布,并处罚款:900元。。二、罚款合计1900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珠海市香洲区前山工商质监管理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8-12-10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珠海市香洲区前山工商质监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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