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湘保监罚〔201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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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益阳中心支公司 |
注册号 | 430900000026936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徐力 |
违法行为类型 | 湖南保监局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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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2013年5月至2014年5月期间,你公司以业务招待费、会议费、公杂费、差旅费、电子设备运转费等名义报销费用合计154,481元,实际用于银保渠道合作的日常维护开支。2014年3月至7月期间,你公司以招待费、会议培训费、公杂费、差旅费等名义报销费用107,532元,扣除购买票据所需费用11,113元后余额96,419元,实际用于发放26名银保协管员底薪及银保客户经理龚某底薪增加部分。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湖南保监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5-01-12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湖南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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