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肇)文罚字〔2019〕第F-00000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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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深圳市建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 |
注册号 | 441200000080959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高明建 |
违法行为类型 | 2018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当事人深圳市建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为团号为“港珠澳大桥二天”的出境旅行团安排不具备领队条件人员提供领队服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或者安排不具备领队条件的人员提供领队服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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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1、没收该公司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仟贰佰零柒圆(¥1207元),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圆整(¥10000元)。2、对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负责人高明建)罚款人民币贰仟圆整(¥2000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肇庆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6-11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肇庆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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