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穗埔规资源林罚决字〔2020〕第7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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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广东恒建管廊投资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40000000109004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洪汉江 |
违法行为类型 | 2018年5月至今,广东恒建管廊投资有限公司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在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道玉树社区科翔路日本人学校北侧地块开挖山体,实施天河智慧城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建设。共占用林地面积1.21亩(807平方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已构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违法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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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1.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擅自改变用途的1.21亩(807平方米)林地恢复原状;2.对擅自改变1.21亩(807平方米)林地用途的行为,处每平方米14元罚款,共计罚款人民币11298.00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4-22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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