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湘长质监罚字2018第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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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湖南长丰能源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30000000049703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林司茵 |
违法行为类型 | 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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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湖南长丰能源有限公司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违反《计量法实施细则》第50条,依据《计量法实施细则》50条对其进行处罚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4-16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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