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绩林罚决字(2017)第00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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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绩溪县交通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41824000072936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程云国 |
违法行为类型 | 经依法查明,2016年7月,绩溪交通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将绩溪县长安镇大源村5号图斑内林地,审批交付给施工单位(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S456绩溪至谭家桥绩溪段项目经理部)使用,其已交付林地中有部分林地超出审批范围,其行为已构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经聘请林业工程师鉴定:绩溪交通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超出林地审批范围面积为11.16亩,合7440平方米,林地为用材林林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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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限期12个月内恢复原状;2、并处非法改变林地用途面积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148800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绩溪县林业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9-19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绩溪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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