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食药监(长)罚处字[2015]第212015000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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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上海仁树门诊部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10105000469594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许瑞凡 |
违法行为类型 | 药品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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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5-08-18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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