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滨公(消)行罚决字〔2017〕03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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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世茂天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第三分公司 |
注册号 | 330108000090620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苏学金 |
违法行为类型 | 世茂天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第三分公司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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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现查明世茂天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第三分公司管理的世茂中心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一条,决定给予世茂天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第三分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本市建设银行各代收机构(萧山区、余杭区除外)缴纳罚款(机构代码:0085117002)。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滨江区大队2017年10月23日。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滨江区大队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7-10-23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滨江区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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