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穗地税稽三罚〔2016〕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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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广州市文化用品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40104000293234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何仲强 |
违法行为类型 | 其他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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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对你单位应补缴的印花税1021.50元处以0.5倍的罚款,罚款合计510.75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6-04-07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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