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惠交罚[2019]091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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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揭西县河婆泰运货运服务部 |
注册号 | 445222600018310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张伟常 |
违法行为类型 |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在2018年01月11日11时45分在(违法地点)博深高速潼湖收费站实施了二轴货车,其车货总重量超过18000千克;三轴货车,其车货总重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重量超过27000千克;四轴货车,其车货总重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重量超过36000千克;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重量超过43000千克;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重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重量超过46000千克的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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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惠州市交通运输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4-25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惠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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