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富城法罚字[2019]第2100815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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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杭州富阳株林坞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30183000166380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徐敏锋 |
违法行为类型 | 杭州富阳株林坞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损害城市道路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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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04月26日11时00分,当事人杭州富阳株林坞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在运输泥土过程中车辆未冲洗干净,有泥土掉在道路上,造成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东桥路码头路段污染。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该行为系损害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种类:罚款行政处罚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到富阳农商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杭州市富阳区城市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6-03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杭州市富阳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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