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浙绍诸公路罚〔2018〕B8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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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杭州富阳株林坞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30183000166380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曲浩 |
违法行为类型 | 杭州富阳株林坞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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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2018年08月16日00时00分驾驶员董拥护驾驶车牌号为浙A4M779的重型自卸货车,装运砂石从桐庐到富阳,途经小仁线K2+700时,诸暨市公路管理局执法人员发现该车有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嫌疑,依法就近引导至诸暨03省道治超站进行调查处理。经检测,车货总质量47150KG,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令)第三条认定标准,超限16150KG,该车辆本次运输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已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诸暨市交通运输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8-19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诸暨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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