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富城法罚字[2019]第2100198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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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杭州富阳株林坞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30183000166380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徐敏锋 |
违法行为类型 | 杭州富阳株林坞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损害城市道路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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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01月25日10时50分,当事人杭州富阳株林坞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运输工程渣土途径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江滨东大道与高尔夫路交叉口时因泥土较稀,转弯时从车厢闭合处漏出,污染路面。被执法人员查获。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该行为系损害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种类:罚款行政处罚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到浙江富阳农商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杭州市富阳区城市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2-02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杭州市富阳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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