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富综执罚字〔2019〕第83080119082700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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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杭州富阳株林坞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30183000166380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徐敏锋 |
违法行为类型 | 杭州富阳株林坞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涉嫌无准运证运输工程渣土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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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07月24日,当事人杭州富阳株林坞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运输车辆车牌号为浙A4L779重型自卸货车运载工程渣土,但未办理《杭州市建筑垃圾处置证》,于2019年07月24日10时30分在途径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东桥路京东路段时被我执法人员查获。依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该行为系无准运证运输工程渣土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种类:罚款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到富阳农商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杭州市富阳区城市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8-27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1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杭州市富阳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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