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杭富综执〔2020〕罚决字第03-00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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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杭州富阳株林坞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30183000166380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曲浩 |
违法行为类型 | 运输工程渣土与准运证要求不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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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2020年08月11日15时45分,当事人杭州富阳株林坞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所有的浙A4S229重型自卸货车在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横凉亭路大盘上隧道工程项目工地运输工程渣土,未办理渣土处置证。依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该行为系运输工程渣土与准运证要求不符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种类:罚款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到富阳农商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富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8-26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1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富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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