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明银罚字〔2017〕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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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
注册号 | 350400100048075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陈颖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反洗钱法律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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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对机构处以人民币23.5万元行政处罚,对反洗钱分管领导范益亮副行长、永安支行运营主管杨永吉各处人民币1.5万元罚款。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中国人民银行三明市中心支行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7-11-22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中国人民银行三明市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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