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德人社罚决字﹝2021﹞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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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杭州金龙劳务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30106000169991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朱鹏 |
违法行为类型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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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企业伪造、变造、隐匿、销毁工资支付记录和劳动者出勤记录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18000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12-15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1.8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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