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湖安综执〔2021〕罚决字第01-040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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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安吉启达渣土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30523000137953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邵益坡 |
违法行为类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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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鉴于当事人违法事实存在,首次发生该类违法行为,并在责令限期改正期间内完成整改,适用《安吉县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环境保护)第2条情节轻微的裁量标准,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处罚,请审核。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浙江省安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6-08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1.5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浙江省安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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