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北铁综执兴罚〔2021〕0000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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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北海诚钢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50500200045798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李活远 |
违法行为类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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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经查,北海诚钢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四号路以西、纬四路以北的60151.233平方米土地(地类为工矿用地)建设矿渣粉磨综合利用扩能项目。北海诚钢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上述违法事实有《现场检查(勘验)笔录》1份共2页、《询问笔录》2份共7页及《视听资料取证文书》1份共5页等证据证实。本机关于2021年6月1日向北海诚钢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依法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编号:北铁综执机告〔2021〕00003号),北海诚钢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北海诚钢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退还位于北海市铁山港工业区四号路以西、纬四路以北非法占用的60151.233平方米土地;2.对非法占用的60151.233平方米土地处以罚款人民币玖拾陆万贰仟肆佰贰拾元整(¥:962420.00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北海市铁山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6-08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96.242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北海市铁山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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