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德公(阜)行罚决字[2020]0188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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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德清丽晶大酒店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30521000002893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徐松炳 |
违法行为类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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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9月29日晚,违法行为单位德清丽晶大酒店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未履行禁毒巡查措施,未按要求填写《德清县娱乐场所和经营服务场所禁毒巡查登记簿》,于当晚被公安机关查获。违法行为单位德清丽晶大酒店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未落实禁毒防范措施的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禁毒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德清县公安局阜溪派出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9-30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德清县公安局阜溪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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