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永市监峰罚字〔2019〕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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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龙岩市星湖食品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50822100013706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陈庆喜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广告中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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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2.000000万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峰市市场监督管理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9-20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峰市市场监督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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