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龙市监处字〔2019〕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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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龙泉市平常人家民宿客栈 |
注册号 | 331181680050096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邹余阳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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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从业人员邹余阳、项丽香、杨阳三人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但未按规定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未按规定取得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从业人员邹余阳、项丽香、杨阳三人在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前停止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有关工作,并对当事人处以警告行政处罚。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龙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9-25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龙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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