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锡滨(消)行罚决字〔2021〕026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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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无锡市美丽华大酒店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20211000093993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陈正根 |
违法行为类型 | 《江苏省消防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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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11-22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0.2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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