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海)食药监罚〔2017〕210759号
单位名称 北京和合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四季青路店
注册号 110000450333757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赵京晶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版)第67条第1款第6项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良心牌香珍珠和合谷专用大米0.5袋(净含量20千克/袋),折合人民币53.5元;2、没收违法所得2450元;3、并处罚款人民币8000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海淀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17-08-24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8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海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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