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南资源行处〔2019〕1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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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南安市供电公司 |
注册号 | 350583100333053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陈海龙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经批准非法占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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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南安市供电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海龙)自2007年4月起,违法占用美林街道坵洋村土地建设变电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十三条、四十四条等有关规定,责令退还违建土地,没收非法占地违建物,并处罚款20670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7-17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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