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长公(东)行罚决字[2020]02307号 |
---|---|
单位名称 | 广东华浔品味装饰集团嘉兴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
注册号 | 330522000135528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叶祥福 |
违法行为类型 | |
---|---|
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10月14日13时许,城东派出所民警在对广东华浔品味装饰集团嘉兴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日常检查工作中发现,广东华浔品味装饰集团嘉兴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未将2020年9月1日离职的员工尹某的信息报送给公安机关。广东华浔品味装饰集团嘉兴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八条之规定,构成未按时报送相关信息。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浙江省长兴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0-14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0.01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浙江省长兴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
更多>>视频联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