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甬鄞市监处〔2018〕30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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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小米之家商业有限公司宁波第一分公司 |
注册号 | 330212000687715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苏凯 |
违法行为类型 | 其他产品质量类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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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一、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的旅行箱(24寸星空灰);二、没收违法经营的的不合格的旅行箱(24寸星空灰)共1个;三、没收违法所得20元;四、罚款980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5-21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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