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汕交罚[2016]14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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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广东裕安物流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40500000041878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蔡明花 |
违法行为类型 | 2016年07月05日09时5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外砂蓬中路段进行日常稽查,发现当事人广东裕安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高定安使用粤D55999大型货车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道路运输证、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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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6-07-18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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